各学院、各职能部门:
为切实做好审核评估工作,总结评建工作及教育教学成效,根据《大庆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》(庆师发[2023]102号)文件要求,结合自评自建工作任务,学校决定开展自评报告撰写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撰写目的
在全面自评自建基础上,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,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总结成绩,凝练特色,查找问题与不足,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建设、改革与管理提供依据,为学校撰写自评报告提供素材,为下半年校内评估做好准备。
二、撰写内容
一是自评自建工作开展情况;二是自评结果,需要按照二级指标进行阐述;三是下一步评建工作主要措施。
三、撰写要求
1.报告要紧紧围绕评估指标来提炼内容、组织材料。各职能部门要详细阐述学校整体情况,各学院要用例证的方式,重点阐述本学院情况。各学院、部门都要针对某项指标阐述“怎么说的”“怎么做的”“做得怎样”,以及“存在的问题”“如何改进”“改进效果如何”等等。(详见附件2:《大庆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工》)
2.报告内容全面、客观、真实,避免空话、大话和套话。
3.文字描述简练准确,图表清晰,数据详实。
4.问题找准,写清具体表现,原因分析深入透彻,改进措施具体可行。
四、撰写体例
详见附件3:《自评报告模板》
五、材料提交
各学院、部门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发送shpg202401@126.com邮箱。
未尽事宜请与评建办公室联系。 联系人:李颖 联系电话:5510069
评建办公室
2024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