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学院:
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,学校自评报告撰写组向各部门、各学院征集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修改意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结合《大庆师范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》(附件1)和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(第二类第二种)详细说明》(附件2)审阅学校自评报告(附件3),并将修改意见填写在《自评报告修改意见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2.对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有无意见均需反馈。
3.上交要求:2月25日下午5点之前上交,文档以单位或部门名称命名,电子版发送到liyuanyuan2007@163.com。纸质版经部门长、学院院长签字,加盖公章后送到1号办公楼225室。
联系人:李媛媛
评建办公室
2025年2月17日